一、设立背景
近年来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下,区域民营经济展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涌现出一批“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上市后备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等优质民营企业。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我们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宣示了党和国家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指出,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标志着我国坚持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伟大实践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对于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新、用心发展,将产生巨大的作用。在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和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利好政策环境下,民营企业将迎来高速发展的机遇期。为民营企业提供一个集成各类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从而提高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基本原则
民营企业资产交易综合服务平台的设立和运营秉持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
(二)高效、专业、便捷的原则;
(三)广泛合作,创新运营的原则。
三、服务对象
(一)自治区上市公司;
(二)自治区民营企业100强榜单入围企业;
(三)自治区拟上市后备民营企业;
(四)各盟市规模以上民营企业;
(五)全区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入驻民营企业;
(六)各类大中小型民营企业及行业协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
(七)其他有资产处置服务和需求的主体。
四、平台功能
通过搭建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向自治区各类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主体提供买、卖、投、融、咨询策划、资产盘活、民企混改、中介服务、政策查询、股权托管等集成化服务,以平台为纽带与广大民营企业建立广泛深入的合作关系,推动民营企业各类资产的汇聚和整合,活跃民营企业资产交易市场,促进民营企业尽早融入自治区统一的要素交易市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一)资产盘活:通过综合服务平台,针对民营企业的不同类型的资产,根据处置难易程度,采取不同的专业化解决方案,综合利用挂牌转让、询价交易、撮合交易、挂牌竞价、资产置换等技术和措施,有针对性的开展资产盘活工作。针对小金额标的提供自助交易功能,满足民营企业小额标的自行处置的需求。
(二)招标采购(含自助交易):通过中心阳光采购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阳光、高效的招标采购服务。针对民营企业的小额采购需求,通过企采云自助平台为民营企业小额采购需求提供服务。
(三)咨询服务:利用中心自身优势和合作的咨询策划机构的专业能力,为民营企业组织机构建设、股权结构设置、投融资、项目路演、人才招聘、组织培训等需求提供咨询和方案策划等服务。另外,集合场内各领域专家资源为民企提供各项业务专家咨询;发布民企股权融资和混改项目信息,通过平台吸引各类资本和投资主体参与民企股权融资,促进各种资本相互了解、加强合作,通过中心搭建桥梁,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目标。
(四)资金结算服务:发挥国有企业及独立第三方平台的公信力,通过严谨规范的财务流程和全流程互联网交易管理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专户等结算手段,提供专业化的价款结算和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确保民企各类交易资金安全高效流转。
(五)第三方服务集合功能:一是设立中介服务机构专区,通过与市场公信力和诚信度较高的中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并在平台集中展示,以优惠的价格向民营企业提供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税务筹划、知识产权、专家服务、审计等服务。二是通过与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集合各家银行的贷款产品和各类金融服务集中展示,搭建服务民企的金融超市。
(六)股权登记托管:为非上市民营企业提供股权登记托管及延伸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减轻股权管理方面的负担。